裂变营销成梦话?微信重拳封杀朋友圈利诱分享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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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 2 月初的时候,微信就曾发布公告,封杀了 1000 多个违规“现金贷”小程序;月中的时候又发布公告,对域名转图片发朋友圈的行为一律封杀! 4 月开始,微信平台上的互联网短视频被集中整治,包括抖音、微视、快手等短视频应用外链直接播放功能被停用;再之后,红包类的营销行为在微信朋友圈也被禁止,包括滴滴红包在内均不能再分享至朋友圈内。

针对微信封杀,引用马化腾的话“在微信生态系统打造的过程中,权衡企业和用户的利益常常让腾讯很纠结。一方面要顾及消费者的利益,不希望朋友圈刷屏;另一方面企业有营销权利;两者必须找到一个平衡点。”

从淘宝、支付宝红包,到天天动听、音乐,再到Uber、好看视频等,微信封杀了一批又一批的互联网小伙伴。

综合来看,微信生态的封杀对象主要有 5 大类型:

1、商业竞争类。如淘宝与微信的互相封杀,微信将平台上所有与支付宝相关联的链接或请求全部封杀。

2、过度营销类。如微信多次全面封杀与Uber相关的营销类公众平台账号;

3、朋友圈营销红包类。如微信朋友圈封杀滴滴、饿了么、美团外卖、百度外卖、神州专车、易到用车、京东等

4、朋友圈外链短视频类。如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应用的朋友圈直接播放功能被停用;

5、违反法律规定类。如涉嫌色情、违法违规信息、假货售卖、欺诈行为、泄露用户信息、或被多次举报等内容。

▲部分违规行为被禁

针对以上几类现象,一经发现,微信团队将立即停止其在微信生态的继续传播、停止对相关域名或IP地址进行访问,封禁相关开放平台帐号或应用的分享接口;对于情节恶劣的情况,永久封禁帐号、域名、IP地址或分享接口。

微信为何选择在此时出手

微信拥有接近 11 亿的月活跃用户数,可以说中国绝大多数的互联网用户熟人社交关系链均沉淀在了微信体系之内,基于微信的这种熟人关系链,有大量的商家和品牌可以轻易地实现商业变现。

作为未来内容电商交易的主要承载平台之一,微信生态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是商家最为关注的问题。

随着2017 年初微信小程序的上线及之后的持续迭代,微信连接线上线下服务的能力在不断加强。在过去几年,以社交拼团为代表的拼多多以及以分销为代表的云集均通过微信生态,实现了用户量和GMV的大幅增长。

2018 年开始,腾讯从公司战略层面全面转向产业互联网布局, 9 月份腾讯进行了近年来最大规模的组织架构调整,在原有七大事业群的基础上,保留原有的企业发展事业群(CDG)、互动娱乐事业群(IEG)、技术工程事业群(TEG)、微信事业群(WXG); 新成立云与智慧产业事业群(CSIG)、平台与内容事业群(PCG)。

在此次组织架构变动中,虽然微信事业群没有发生变化,但微信由“连接 人与人”升级至“连接人与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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